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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(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案)

2024-05-09生活日常阅读 1910

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案

案情背景

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为合作伙伴违约被迫起诉。据悉,双方在去年签订了一份合同,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,用于拍摄并制作一部电影,而合作伙伴负责制片方的工作。合同约定,电影制作完成后,合作伙伴需将电影的版权转让给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。合约生效后,双方开始了电影制作的工作,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先后投入80万元用于电影制作。但到了电影完成之时,合作伙伴却违背协议要求,擅自将电影版权转让给了他人,并且也未能如约交付电影的拷贝。

法律分析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、第十五条规定,合同构成法律关系,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并接受法律保护。而在本案中,双方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,就应当按照合约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。而被告明知自己已经违反合约,将电影版权转让给他人,并且也未能如约交付电影的拷贝,违反了合同对版权转让及拷贝交付的约定。因此,被告已经明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中的相关规定。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向法院申请追究被告责任。

案件进展

目前,北京亮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起诉,要求合作伙伴归还其转让给他人的电影版权并赔偿损失,要求合作伙伴赔偿其因追究合法权益所产生的费用,并承担合同违约金等法律责任。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,将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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